根据国家、省有关法规和《广州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广中医党办〔2024〕3号)的精神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,审计工作部成立审计组,从2024年10月15日起,对原宣传统战部部长郑维群、原学工部部长郝宏伟、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李震华、国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陆金国、原青蒿研究中心主任宋健平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于雷、附属粤海医院院长王建春等7名同志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。审计期间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31日,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延伸审计。
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: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情况,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要求以及学校重大财经政策情况;(2)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措施制定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(3)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、执行和效果情况;(4)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,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真实、合法、效益情况,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的管理、使用、效益情况,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;(5)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;(6)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及巡视巡察发现经济问题的整改情况;(7)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。
审计期间,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,可向审计组反映。同时,为促进学校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的廉政建设,可随时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审计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审计情况,包括执行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、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情况,以及遵守廉洁从审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。
审计组成员:周正旭(组长)、曾莹(主审)、罗辑玲
审计组联系电话:3958492
电子邮件:010254@gzucm.edu.cn
联系地址:大学城校区办公楼902室
特此公示。
审计工作部
2024年9月29日